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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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0:05
1、医生“说谎”是保护其父的自主权,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是可以理解的。但最好是让家庭内部商量,以遵守医生的诚实原则。 2、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出发,有两种理论是并存的:一是义务论,另一个是效果论。由于理论起点不同,对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结论: A:从义务论出发,父亲对其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当女儿生命处于危机之中,父亲为了保全自己,连亲骨肉也“视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所不容,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也影响家庭的和睦,在个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 B:从效果论出发,女孩的生命质量已很低,即使移植成功生命质量也难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丧失来挽救成活未卜的5岁孩子,从效用上未必有价值。况且,其父是中年人,还有抚养另—子女的责任;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从代价效应分析,他不做供体也是有理由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0:05
居然和我们医学伦理的题目一模一样,看来老师都是用同样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