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发布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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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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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00:28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发散发、局部暴发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如实申报
所有省外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应通过“温州防疫码”提前主动申报,抵洞头后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或酒店等主动报告近7天旅居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未通过提前预申报的,隔离费用需自理。
二、主动配合核酸检测
全区在10月底前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统一调整为3天一次,并根据本地和周边地区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温州市57类重点监测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切实落实涉疫重点地区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省外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应在抵温完成“落地检”后实行两天两检,之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进入场所主动扫码
自觉遵守各类公共场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落实测温、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配合工作人员核验“温州防疫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9月7日零时起,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村、单位及市场主体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守好门、管住人”,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做到“入场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相关单位做好区域协查和网格化排查,落实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分类分级精准管控。
五、及时主动就诊
做好个人和家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及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7天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3天内每天做1次核酸检测,其间不前往公共场所。
六、谨慎安排出行
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疫*,确保出行方便和安全。
七、配合落实管控
积极配合属地防疫人员做好旅居史、接触史等调查,不得隐瞒行程,否则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予以依法处理。日常健康监测对象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八、加强聚集活动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50人以上会议活动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展览、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需报区防控办审批。原则上不邀请涉疫地市人员参加;如有省外人员参会,主办方需严格对参会人员进行排查。举办过程中属地要加强监管,压实四方责任,确保活动安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超过100人以上的须向属地社区报备,参加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响应国家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要及时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尽快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6日自9月5日零时起至10月底,洞头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已从5天调整为72小时,自9月7日零时起开始扫码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洞头区辖区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洞头人员每72小时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采样。
2.持续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严格执行入场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自9月7日零时起,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3.在切实落实涉疫重点地区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省外来洞头返回洞头人员应在抵温完成落地检后实行两天两检,之后纳入市内常态化核酸检测范畴。
4.重点监测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携带智能手机前往采样点进行信息录入,若老人、小孩没有智能手机的,可由亲属代为申报,或携带有效身份证,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录入。“温州防疫码”异常人员自行前往百岛壹号综合服务点采样。
2.请主动出示“温州防疫码”,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排队等候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已在采样对象与后1位等待采样对象应间隔3米以上。
3.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