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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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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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6:36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1、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或按户籍地要求)定期到现居住地定点检查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服务。受检人须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告单》上。
2、《报告单》由医务人员根据检查服务结果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加盖单位公章(压照片三分之一以上),并告知受检人持《报告单》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登记。
3、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予以登记审验,填写受检人"现居住地地址"和本部门"邮政编码及电话",加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专用章",并将检查服务结果通知居(村)委会。
4、各居(村)委会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手册》上记录检查服务情况。
5、受检人按要求寄回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的《报告单》应视为有效证明,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其回户籍地再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