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识清楚时签放弃治疗的“生前预嘱”会被接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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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8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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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51
我认为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是否放弃治疗的生前遗嘱,会慢慢地被大众所接受。
该生前遗嘱与我国伦理、传统观念、道德相冲突,因为我们往往都认为作为家属,或者医生,必须全力以赴去挽救别人的性命。而我们每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命,都不应当轻视。生命太宝贵,所以不容草率。因此在普及与推广初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和大众的抨击,但最终会因其人性化和合法化而被广为接受,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可见在法律方面,法律支持做出符合患者利益的决定。很多人希望能有一个安乐死,不要遭受太多痛苦,不如就让他们安详地闭上眼睛。与其花重金用名贵药材掉着一口气没,经历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倒不如遵循患者的意见。
【个人角度】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死的权利,当生命走向终点的时候是继续用仪器和药物延续生命、痛苦地活下去,还是放弃治疗、平静的死去,应该把选择的权利留给当事人,这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
【情理角度】
当事人的家属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当事人面临病痛的折磨生不如死、每分每秒都饱受病魔摧残的时候,面对死亡,谁也无法替代当事人,所有人都显得那么苍白,是继续治疗还是放弃,除了自己,谁也无法决定。
生前遗嘱体现了社会进步,有利于完善我国现有的医疗体系、社保体系、医疗教育,会被推而广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51
生前预嘱和生前遗嘱,针对大部分的病人,或者生活无法处理的老人,应该能被大部分人接受。
活着=快乐、幸福
特别对于老人或者病情比较严重、疾病生存希望渺茫的病人来说。
疾病带来的身体上在的痛苦,而且还要面对家人朋友的沉重尽情,如果病人无意于煎熬、无意于弥留,这样生命“活着”,并没有快乐和幸福可言,应该科学的地对待生命,理解病人的尽情和痛苦,支持“安乐死”!
大家都或远或近地经历过陪同病情严重的病人,最后的日子,双方都要经历一场更加痛苦的“生离死别”!这与生者是灾难,与死者更加痛苦。
尊重预嘱=尊重生命
我们的传统习惯,亲人无论病情有多严重,都希望在这个世界多陪自己更多的日子,陪亲人渡过更多的日子,但是,科学地讲,病痛大部分情况并不能带来我们预期的幸福,所以,从尊重生命的角度理解,我们应该都有这种科学的对待生命的理念。
幸福=关注健康、分享快乐。
生离死别,没有不痛苦的,没有不难过的。
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平时尽量多关注家人的健康,平时尽量多和家人一起分享各种快乐的时光。
生离死别,令谁也无法逃脱,只是这样,在面对的时候,我们更加释然。只要过程中幸福快乐的,我们就相对地能接受更加科学的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52
中国现在有一种思潮,那就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似乎什么事情都是国外的好,其实这种思想是最可怕的思想,因为中国人有自己的生活习惯,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国的人应该保持自己的传统文化,我们可以学习西方的一些科学技术,但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照搬别人的经验,那等于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我看到这几天有新闻说道一种生前遗嘱,其实这件事情以前就有新闻说过,主要来自于一些西方人的意识,他们觉得有生前遗嘱的话,自己的生命自己做主,这点本事来看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来说这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也不是中国传统的思想道德能够接受的事情,所以这种舶来品我们不能接受。
生前遗嘱的主要意思就是,一个人在健康或意识清楚的时候,自行签署是否放弃治疗的生前预嘱。这件事情我觉得首先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因为中国人是以孝道为先的国家,身为子女不可能看着自己的亲人放弃治疗而死亡,这种事情会给亲人带来一辈子的痛苦,所以生前遗嘱不接受治疗的概念,违背中国人的传统。
其次一个人在接受治疗期间,难免会遭受到一定的痛苦,或者有些人觉得不应该牵累自己的亲人多花钱,所以他们订立生前遗嘱,可是这种在自己*写出的生前遗嘱来看,这些人并不是真的希望自己离开世界,而是出于一种个人痛苦和负担不起医药费用的问题,所以这时候接受生前遗嘱人道主义何在?
更为关键的问题是生前遗嘱订立以后,医院难道就看着病人死去,根本不闻不问?这符合做医生的道理吗?中国传统的医生有一些至理名言【救死扶伤】,【医者父母心】这些话才是做医生的座右铭,如果我们根据生前遗嘱,不给病人救治的话,这件事情是中国社会不能接受的,所以综合起来,我觉得生前遗嘱不能被大家接受,因为这符合中国人的情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52
作为一个暂时还没有下一代的人,我看待事物可能会更多地从晚辈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经历的多了,感受的多了,即便是对于同一件事情的看法也可能有很大变化的。那么在这个时间点亲身经历了一些过程的我,认为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是否放弃治疗的“生前预嘱”最终是会被人们接受的。
2013年端午的前一天,我父亲突发脑出血,然后非常幸运的是,经过一个多月的全力救治,我父亲出院了,之后是一年的恢复期以及终身的保护期。这种疾病大家应该也有一定的了解,越是年轻新陈代谢快的人,危险程度就越高,而且一旦患过病之后,一辈子都需要好好保护,不能受凉不能感冒不能提重物不能情绪波动太大不能摔跤,一旦二次复发,基本就要一直躺在床上了。当时与我父亲同时期住院的有十几个患者,最后只有我父亲一个人是没有任何后遗症站着出来的。当时刚出院的时候人瘦的很厉害,没有力气,说话声音也很轻。但我一直记得,当他出院回家之后第一次出家门走一走的时候,他很郑重地嘱咐我,“如果真的有下一次的话,就不要再治了。第一,这一次已属侥幸,再有一次是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好,花光家里的积蓄人还治不好,没有意义,不如留点钱给你们娘俩,我会安心一点;第二,我明白你们的心意,但是如果要一直躺在床上生活,我不愿意,没有质量的生活已经不是生活了,是负担。”
他说完这番话的时候,我表面上答应了,心里却是完全没有认同感的。在我看来,即使卖房卖车,只要他还有的治,就一定要医治,不倾尽全力去治疗怎么知道会不会治得好,而且,让我眼睁睁看着亲人病痛却无所作为,我觉得我做不到。但是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我每次陪他去复诊,近距离地看着那些病人吃不了东西、动不了、说不出话也睡不着,就只能感觉到他们微弱的呼吸,渐渐地又有了一些新的看法。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躺在病床上的是我们自己,每天一睁眼就只能感受得到疼痛和折磨,并且让亲人陪着我一起将大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医院里煎熬,难道就只为了能继续心跳和呼吸么,生活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存活下去么?
很多人也许也会说,我费尽心思也是为了让父母能够延续生命,是为了尽孝。是,我们是需要尽孝的,但最好的孝道是在父母身体康健的时候陪他们去看看大好河山,是在普通时日里赶回家给他们做一顿简单却温暖的晚饭,是有计划地忙活好自己的小家庭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是在他们想见我们想跟我们说说话的时候能够及时出现。而现在,更多的人是在父母健健康康的时候总是没有时间,总有千千万万重要的事情需要忙,等到父母老了病了,可能再也来不及继续等待着接受他们的孝心的时候再来弥补,花大价钱住好的病房,用最好的药医治,最后了再买最好的墓地,清明送最贵的花束。有些孝心到了最后可能只能给自己一个安慰而已。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签署这样的“生前预嘱”呢,我想他们的顾虑和想法可能和我父亲的基本一致。在每个人能够自主选择生活的质量和离开的方式的时候,更多的人会选择为家人减少一点压力,为自己减少一点痛苦。那么,如果这样的选择能让大家都好过一些,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所谓的道德包袱,认真地站在亲人和患者的立场去考虑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心中都会有答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9:53
对人类来说,生命是最为宝贵的财产,但受到疾病侵袭以后,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会承受病痛的折磨,尤其是对已经失去治疗和抢救价值的病人,所遭受的摧残是无法形容的,安乐死正是在这样的客观背景下应运而生,不过在目前的法律体系内,都没有赋予其合法的地位。面对遭受病痛折磨的亲人,家属虽然同样备受煎熬,但只要有一丝生还的希望肯定会竭尽所能的去抢救,这也是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也是晚辈对长辈孝道的直观体现。
安乐死虽然能够减少病人肉体上的痛苦,但对病人家属来说,感情上是无法接受的,即使明知病情已经无法挽回,也会在最后时刻不遗余力的进行各种抢救,如果在病人健康或者意识清醒的时候签署同意放弃治疗的遗嘱,恐怕绝大多数的家属也不会无情的放弃,尤其是在中国,国民对孝道是非常看重的,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形势下,放弃治疗的“生前遗嘱”是很难被接受的。
当然了,人们的思想意识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发生变化的,安乐死如今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开始了比较大范围的推广和试验,虽然何时开始普及依然无法预测,但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依然存在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疾病,那么安乐死或许会真的成为现实。其实对患者家属来说,完全可以通过换位思考的形式去理解患者的内心感受,虽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如今这个社会人们的思想境界已经有所提高,如果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备受病痛的折磨,或许会为了减轻痛苦而接受安乐死的相关选择,但这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得到国人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