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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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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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4:26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的根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是其它附属的*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性法律文件。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等。
3、最高行政机关的行*规和法规性文件
行*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的关系是地方与*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行政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经济、贸易、法律、文件和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协议。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国家名义签订,后者以*名义签订。注:我们国家和*一旦与外国或外国*签订了条约或协定,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对国内的机关、组织和公民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9·非正式法侓渊源类别 (一)判例 所谓判例,是指那些事先存在的·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依据的判决范例。 (二)习惯 习惯与法侓一样,都是人们在社会中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三)法理 所谓法理,+是指普遍的正义观念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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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4:26
法的渊源:我国目前所讲的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法的渊源两种不同的解释。在实质意义上,法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如法渊源于经济或经济关系;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法的渊源的分类,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纹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纹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而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在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代中国法律部门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海洋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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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4:27
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