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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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5:37
知识产权出资必须需要评估的。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我整理几条相关的法律,行*规给你看看,如有不清楚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随时可以联系我,留言也可以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 有明确说明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等的规定工业产权、专有技术都可以出资;然后你在查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第十五条,多读两遍你就知道要还是不要的好。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
确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中评协等国家部委主管机构为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制定了《知识产权评估指南》,后期又提出“《加快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准则和指南体系》”。
我们在知识产权评估方向特设立了事业部做专项研究,可以实现对知产的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等,相信定能够帮助到您。
《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权益。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 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
《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指南》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指南》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
《指南》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指南》确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该《指南》中明确了实操中必要流程、内容、方法、目的、范围、用途等等,以上信息中有您所需要的所问,另,再附对《指南》中的部分做截图分享如下,相信定能够帮到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5:38
1、尚在研发阶段的东东按照财务会计的规定,应该费用化,因此,他还不能构成无形资产。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不能依法转让、同时不能作价。因此,不能作为出资。2、申请专利阶段,也不能作为出资。因为申请专利的东东,有可能不能获授专利权。不能获授专利,他的 价值(价格)不好体现。而且,从申请到获授期间需要时间、评估、公示等需要时间。3、只有在专利获授后,他才满足出资资产的定义,可以出资。专利的 评估有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4、可以先用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专利获授后,再有拟上市公司购买,或大股东增资。交易行为可能需要交所得税、营业税等。增资比较好,先不交税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5:38
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5:39
以研发状态中的专利或申请专利出资一定是不可以。2010年底以现金出资、2011年将申请专利转让给新公司---这种方式个人认为可行,新设公司阶段我方可以采取分期认缴出资的方式,首期认缴出资20%,然后两年内(至2012年)缴清全部出资,以减少现金出资的额度,然后在2011年将申请专利以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新公司,由于涉及到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应当考虑。但由于公司在2014或2015才上市,按照3年计算,此时价格是否公允应该不会有重大影响,但需要合理解释。关于税的问题:主要税种还是所得税,如果以很高的价格如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新公司,虽然现金流回,但我方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时我方亏了,钱转一圈回来少了不少~)。但如果我方为自然人的,则新公司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此种方案下,税和关联交易是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