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电——指二十九日电。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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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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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16:58
艳电,在中国近现代史中,一般特指汪兆铭(即汪精卫)于1938年12月29日由林柏生代为发表致蒋介石的电报式声明,表示其支持对日妥协的*,声明称为《艳电》,因29日的韵目代日为“艳”
韵目代日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电报纪日方法。清*开通电报之初,因为发送电报非常昂贵,按字论价,“字字是金”,所以节约用字就非常重要。为此发明了一种新的纪日办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韵目代替日期。这种方法在电报领域一直延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前后使用了70余年。在其他领域也有使用,甚至有些人日记都是以韵目代日。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事件也是以此命名的,如:马日事变、文夕大火、艳电、皓电等。
艳电则是(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