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03:1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3:19
1714年8月,54岁的乔治在一片浓雾弥漫中乘驳船来到伦敦,据说反对他的连一个耗子都没有,这位国王其貌不扬,言谈举止和禀性脾气也都无出众之处。但一开始他就对这里的潮湿天气没有好感。他对人说,我在汉诺威生活的很好,要不是英国王冠比较诱人,我是不会到这里来的。 乔治一世*经验还算丰富,他1698年就担任了汉诺威选侯,是战士和外交家。他登位后即宣布任人唯贤,但实际上因为托利党人和詹姆斯二世余党勾勾搭搭,使他怀恨在心。他的内阁大多数是辉格党人。即位后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他不会讲英语。他的英国大臣们又不会讲德语,君臣之间只好用当时的欧洲外交语言--法语交谈,但是懂得法语的廷臣并不太多,连他的首相罗伯特·沃波尔也不会说法语。于是,君臣之间使用蹩脚的拉丁语来帮忙,双方又经常词不达意,交换意见时造成很大的语言障碍。沃尔波尔高兴地对一位亲信说:“我用蹩脚的拉丁语和可口的混合甜酒控制了乔治。”国王后来干脆不再参加内阁会议,不再去听那些他感到莫名其妙的英语。他要求大臣们给他书面报告,再把这些报告翻译成法语的形式呈递给他,大多数情况下,他不了解需要他签署的那些文件的内容,他只签名,不管事。正因为他不多干涉国会事务,从而使威廉三世时形成的内阁制度更趋于成熟。英国*的组织形式从来没有明确写在纸上,而是在运行时不断更改、完善的。乔治本人的兴趣不在英国国内,而在外交事务与汉诺威领地,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汉诺威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