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拘役?拘役是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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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2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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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16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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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17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拘役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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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17
一)*机关对人民*判处拘役的罪犯,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
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队执行;远离监狱和
*队的*机关,可放在看守所内执行。
(二)对放在监狱或*队执行拘役的罪犯,都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
劳动,并从劳动收入中“酌量发给报酬”。
对放在看守所的拘役犯,原则上应分管分押,并积极创造条件,使他
们能够在看守所院内参加一些手工业、副业等生产劳动;也可以与看守所
驻地附近的生产劳动单位(例如:清洁队、砖瓦场、建筑工程队、人民公
社生产队等)联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生产劳动,并委托生产劳动单位对
他们进行监督。采用这种方式参加劳动的拘役犯,仍在看守所住宿,早出
晚归。
(三)拘役犯在服刑期间,按法律规定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路
费自理。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
(四)拘役犯服刑期满,由执行机关发给刑满释放证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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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18
拘役是指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短期自由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的时候不超过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每个月可以回家1~2天;犯罪分子“可以”而不是必须要参加劳动,对参加劳动的犯罪分子,还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天折抵刑期1天,这一点和有期徒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