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法律实施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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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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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7 19:41
新刑法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_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法。
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 组织利用邪教会到门,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
2.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非法举行集会*示威,煽动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抢占公共场所及家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邪教内容出版物等等。
二、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制度法。客观要件:
1_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发起成立会道门_邪教组织和迷信团体;
2_行为人利用会道门_邪教组织_迷信团体破坏法律_行*规的实施;
3_行为人组织利用会道门_邪教组织_利用迷信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混乱;
4_破坏法律_行*规的实施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