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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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42
一般诊疗费的支付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统一管理,从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与门诊补偿支出一起打包按照“总额控制、据实支付、审核拨付、超支不补”的原则支付。总额控制以镇(街道)为单位计算,年内定点医院门诊补偿人次不得超过辖区内参合人数的0.5倍,村卫生室补偿人次不得超过辖区内参合人数的2倍,超支不予拨付。门诊补偿人次一旦达到规定的上限,辖区内参合居民到门诊就诊将不得再收取一般诊疗费,更不能变相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补偿金额每月由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后与住院、门诊基金一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