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虾体解剖和检查时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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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3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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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1 22:47
(1)取样要有代表性首先供解剖检查的病虾样品应能够代表一个虾池中患病的虾群;其次,应该是刚死不久(一般不超过1小时)或尚未死亡的病虾。因为虾体死亡时间长了,不仅体色和症状会改变和消失,而且一些非病原菌在虾体内也会繁殖起来,而寄生虫或附着生物(如聚缩虫等)则可能死亡分解或脱落。这样,即使是进行了解剖检查,也难以做出明确的判断。
(2)解剖检查的对虾数量一个虾池不能少于5尾,一般5~10尾,捞取的病虾应是虾池中离群独游,活力差,浮于水面或侧卧池边浅水处的个体。对人工育苗期幼体的取样,可用500~1000毫升的烧杯,从育苗池充气水流翻滚处舀取一杯,或用虹吸法从池底吸取,待杯中水流静止后,用橡皮头玻管吸取行动不活泼沉底的幼体,进行整体水封片检查。
(3)检查时应先体外后体内对剪取下的组织器官要分别置于不同的玻璃皿上(或器皿);体表、鳃用清洁海水,体内组织器官用生理盐水,防止干燥和病原生物模糊不清。解剖检查的顺序一般是:体表(包括附肢、眼球和甲壳下层)、鳃、血淋巴、胰腺、心脏、消化道、淋巴器官、肌肉、排泄器官、神经组织、性腺等。但在生产现场,一般只需检查体表、鳃、血淋巴、肝胰腺和消化道便可满足要求。
(4)对解剖检查的虾体应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取样的地点、虾池编号、时间、病虾编号、体长、体重、外观和各器官组织的症状、目检和镜检的结果等。
(5)对可疑的病变组织或不能辨认的病原体要分别用4%的*、70%的酒精、戴维森氏(Davidson)固定液(95%乙醇330毫升、*220毫升、冰醋酸115毫升、蒸馏水335毫升均匀混合)等固定,以便继续进行显微组织技术观察和鉴定。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