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1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22:21
子女可以将名下的房屋赠与父母。房屋的赠与是最常见的房产流通的形式,而房产流通的形式包括房屋的买卖,房屋的转让等,子女可以直接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父母,但必须要走一定的程序。
首先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要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赠与书。而且根据我国相应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签署,还有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相关的材料必须缴纳相应的税费,在做完这些之后,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应的公证。这一点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房屋公证是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公证,这样做最主要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在以后生活之中避免发生更多的纠纷。
我们还必须要提交和准备好一些相应的材料,比如其中就包括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以及有关税费的收据和赠与书及公证书,这些相关的材料准备好之后就直接提交到有关的机构,在相关工作人员帮助之下就能够完成最终的认定,这套房子也就直接赠予了自己的父母,而且自己的父母也有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因此这些东西是我们一定要制造的,当然,在此过程之中,我们还必须要去了解到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多少,一般不同的情况要具体的分析,所以这个还必须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知道,子女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自己的父母,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必须要准备好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之下进行相应的转正交接,因此,只要完成这些相关的内容就能够完成房屋的赠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23:39
可以。因为子女自由自配自己名下的房产,所以可以赠予父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1:1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您好,子女房产是可以过户给父母的,因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买卖、赠与等方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过户房产需无贷款、无抵押,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经过配偶同意。房屋有其他共有人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问情况是这样的:17年5月买的房子,16年10月开始限购,16年6月结婚,我是湖北户口,老公是成都户口,我们都在成都工作,当时因为年限不够购房资格没有,房价猛涨,无奈之下以老公名义买的房,公证我这边放弃产权。我老公之前是单位挂的成都集体户口,后来20年房产证下来户口迁到成都房子上,现在我以夫妻投靠等其他条件具备把户口迁到房子户口,就想确定一下:1、我能不能房产证加我的名字。2、加了名字后能不能做赠予我的父母处理。毕竟房子首付我父母资助,房贷共同还。我和老公感情不稳定,所以我想把房子过户给我父母,我和我老公重新再买房
回答这个房产共同购买的话可以加您名字的呢
提问当时是因为成都限购里面说,夫妻双方必须要有资格才迫不得已我放弃房产证有名字的
回答是的呢 那您现在有权加上的哦
提问老师,赠予的前提必须是房产证有我的名字,赠予的对象跟是否符合成都限购要求没有关系,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到房管局去办理?对吧,老师
回答是的呢
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提问也就是说我父母本人作为受赠人也需要到现场去处理
回答是的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3:05
可以,这个是法律允许的,不过要有可以证明赠与有效的资料之类的才能算是真的赠与。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5:13
可以的,只要双方办理了正常的手续,那么就可以完成赠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