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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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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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7 07:44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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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立遗嘱了,所以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就是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等。法定关系其实也是根据一个家庭成员关系来进行划分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相关规定,依照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之前,应该先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准备好户口簿等材料。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还要考虑到夫妻关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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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