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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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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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错误,应该作废还是红冲?,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作废*处理 作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当月*且*联次齐全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未通过认证 二、*红冲的常见情形 下列3种情况是常见的*红冲情形: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终止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开具成品油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 三、常见问题 1.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普通*,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 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 3.纳税人当月开具*电子普通*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 答:*电子*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电子普通*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