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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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9:56
补贴对象: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劳动者、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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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或在苏创业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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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补贴项目:涵盖“创业补贴、担保贷款、项目资助、孵化基地”4大类共16项.
苏州市《关于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
推动创业环境“零温差”。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能力提升、载体孵化、典型激励等全流程、系统性支撑,倾心打造苏州创业最优生态。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劳动者,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补贴性创业培训。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开办实体给予开业补贴的标准提高至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