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考调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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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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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 07:35
*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
关于从公务员队伍中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的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5号)以及《重庆市各级人民*、人民*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渝组发〔2005〕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重庆市*系统外优秀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法官后备3人(其中男2人,女1人),法官助理4人(其中男3人,女1人),文秘1人。
二、报名条件
此次报考合川区人民*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系统外的公务员(具备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报考法官后备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须是法律专业,报考文秘职位的限语言文学类专业。
(三)持本科学历报考者应是1979年8月1日后出生的,持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应是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的规定。根据人民*的工作需要,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转正后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人民*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刑事处罚,或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网(www.cqcourt.gov.cn)、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rds.com)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于2009年8月31日—9月4日期间上班时间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处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也可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表发电子邮箱hcfyzzc@sohu.com,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9月8日,在重庆*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2。
(二)资格审查
来院报名的同时,报考人员持以下证件接受资格审查:
1.提供经工作单位签章和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检察等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6.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人员,在笔试前一天来院持上列证件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必备证件之一。
9月11日9:00—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 试
9月12日上午9:00—12:00在合川城区(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法官后备、法官助理笔试科目及分值:《裁判文书写作》和《申论》,各为100分;文秘笔试科目及分值:《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各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于9月19日在重庆*网、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按以上办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在合川城区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人选及有关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体检时间、体检人选及有关要求于面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申论》、《法律基础知识》或《裁判文书写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类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等规定执行,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共同组织实施。
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重庆市*系统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渝高法〔2007〕78号)的规定实施。如有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体检排序名单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在重庆*网统一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证明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公示后被认定为不适宜录用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体检、考核合格后列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录用
1.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工作满5年(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调出的除外)。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负责解释。
*咨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处
联系电话:42752359、42736315
*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