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辱骂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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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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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3:14
一般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对方报警 ,*机关会予以警告;情节轻微的,*机关不予处理。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起诉,而需要向*机关控告。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 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