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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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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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6:05
2008年太原市市属学校(单位)教职员工录用公开招聘将于4月23日报名
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08年市属学校(单位)教职员工录用公开招聘将于4月23日报名。今年市属学校(单位)教职员工录用工作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对象为2006年至2008年国家统招大学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将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招聘条件
大学毕业生应聘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专业水平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聘高校岗位的毕业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特殊专业除外);应聘中学、中专岗位的毕业生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毕业生应具备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生源是我市农业县(市)的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县(市)教育局的证明,证明本地安排困难,同意报名。非太原市生源的毕业生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在职教师(含教辅人员)应聘条件为: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应聘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教辅人员包括实验员、档案管理员、图书管理员、会计、出纳、校医、后勤管理员、教务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应聘教辅岗位中的档案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出纳、后勤管理员四种岗位的人员其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所有应聘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均应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在职工勤人员应聘条件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具有三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中等技工学校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4月23日到4月28日。报名地点:太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证明该生能够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学位。应届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还须提供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单据)、有关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太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大学毕业生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应在5:1以上;在职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应在3:1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取消本招聘岗位(特殊专业除外)。
考试内容
初试(5月7日——5月11日)
各学校(单位)对应聘本学校(单位)的全部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内容为不少于20分钟的讲课及其他项目的考察,并将初试合格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名额的规定比例上报市教育局。其中:招聘大学毕业生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的比例不少于5:1,招聘在职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的比例不少于3:1。招聘单位必须对每一位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否则取消该学校(单位)当年招聘资格。
笔试(5月24日)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家命题、制卷,以闭卷形式进行。市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笔试内容为:
应聘教师(含教辅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共三科,分别为公共理论、学科专业综合素质、职业心理测试。
公共理论包括:教育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法规(含《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时事*等内容。公共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
学科专业综合素质包括:新课程理论、课程标准(大纲)、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与能力。学科专业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职业心理测试:通过使用国家权威的标准化职业心理量表,对应聘人员的潜在心理进行区分。职业心理测试时间为60分钟,只做分析参考,不计入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
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综合水平素质,具体内容为*法规、时事*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法规(含《义务教育法》)和时事*分值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业务知识分值占笔试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的运用: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所报学科笔试成绩进行排队,成绩在后40%的人员,直接淘汰,不具备面试资格。
面试(7月15日——7月20日)
面试由太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内容
应聘教师(含教辅人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面试分讲课(教辅人员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讲课(演讲)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演讲),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题目现场抽取,面对评委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
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演讲、答辩、技能操作三部分,演讲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小时后,面对评委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题目现场抽取,面对评委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技能操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成绩的运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核录用(8月——12月)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单位)进行,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学历、学位、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的外出招聘时的应聘人员(非山西省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当地进行过面试,成绩优秀者,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应聘大中专院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可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按成绩择优确定提出拟录用人员,直接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为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者可免试直接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在太原市中小学学生卫生保健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网、太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考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审批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下发《拟聘用通知》,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三个月的临时聘用协议。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负担。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对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对经学校考核不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确实不胜任工作岗位或表现不好,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则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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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6:05
应该是和全市一致的 楼上非常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