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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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27
一、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申请人基本条件:
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申请时限要求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依法被撤销、撤回的,以及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由决定机构注销。
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
用人单位被终止的,申请人可以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工作许可。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登录网上审批系统上传申报材料,行政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预审合格后行政机关正式受理申请,核验申报材料原件或自愿邮寄原件核验,核验通过后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行政机关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申报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制作注销证明并送达申请人(自愿邮寄送达,限1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在10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28
长期工作,申请办理“Z”(工作)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