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2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12 17:03
没有证据,自己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积极收取证据,另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帮忙收取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5 04:12
没有证据而诉讼的案件,是需要承担很大的诉讼风险的。
根据案件性质和不同的阶段,可以做出不同的反应。1、在立案阶段,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无法进行立案审查。民事案件立案不需要证据;
2、在审判阶段。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无罪宣告,而民事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人则承担不利后果。如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其承担相关责任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作为当事人来讲,在没有证据的情况,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这样才能有利自己权益的维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5 04:13
您好,善用逻辑推理与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确立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核认定证据的重要方法。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地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来审核认定证据,一直是法官职业技能养成中的难点,从而绝大多数裁判文书中,都难得看到敢用并善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来审核认定证据的范例。
二、围绕证据认定的核心和实质确定证据的可采性 证据的审核认定,其核心就是确定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证据资格)和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实务中对此概括为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的审核判断。证据审核认定的实质,就是确认证据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其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
三、心证公开,彰显司法公信 现代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不同于传统自由心证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其公开性与民主性。公开包括心证过程的公开和心证结果的公开。由于法官在对证据审核认定时是遵循良知与理性独立作出判断,因此,就需要其公开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时的内心确信形成过程以及内心确信的结果,使这种心证过程不再沦为神秘主义的职业游戏,不受任何监督。公开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监督,使心证的自由始终以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为条件,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同时,这种接受监督的自由也是司法公正得以彰显并取得司法公信力的必要前提。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经触及到了公开是公信的命脉这一命题。最高人民*在此前的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对司法公开包括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法官的心证公开这样几个环节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毋庸讳言,法官心证的公开在过去的改革实践中并未得到切实有效的推进,致使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等“阳光司法”理念流为一纸空言。本案裁判有意识地对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方法形成内心确信的过程作了充分的揭示和明确的表达,是对法官心证过程予以公开的自觉实践,也是推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的司法改革进路的有益尝试。
综上所述,针对“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这个问题也不是完全没有对策。可以通过一些间接证据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来提升证据的效力。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出直接证据是最理想的,万一没有原告也不必太过担心,我国是法治社会,司法鉴定体系已相对完善,不妨借助鉴定报告等形式提升证明效力。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