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用历史人物作为公司标识违反国家规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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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51
这事由工商局管理,你上工商局去咨询下就知道了。再说你所说的历史人物是不是国家规定的禁用标识,也应由工商局来确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52
你好:在这我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这是我所知道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也可以去工商局咨询。
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名人商标并不鲜见,如"李宁"、"羽西"、"曹雪芹"等。可是最近鲁迅先生的后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鲁迅酒"则没有被批准,理由是"要注意社会影响"。同是名人商标,为什么有的注册申请能被批准,而有的就被驳回?为什么可以将"鲁迅"用于美术学院、外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名称中,而将其用作酒类的商标就不可以?以名人作商标,需要因人而异
谢谢,请采纳。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请追问我,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谢谢。你看我写了这么多,能否加点分给我啊,哈哈,谢谢啦
不懂,请追问,我随时为你解答,我也是学这一行的,还是懂一些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