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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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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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02:12
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等6个税种,其中契税由买房者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百分之五。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
个人转让购买5年以内的房屋,应纳税额等于售房收入乘以税率,转让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房屋,免征营业税。转让购买5年以上的非普通房屋,应纳税额等于售房收入减购房价格之后乘以税率。
房产税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缴?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房产税。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的规定办理;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