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浙江宁波北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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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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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04:06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北仑区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北仑区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北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外);
(四)符合我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北仑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此文件可在中国教育部网站上查看),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部队驻地在北仑区和大榭开发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
(六))在仑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区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符合以上第(一)到第(五)条件的人员以下统称为“社会人员”,符合第(六)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为“在仑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中,大榭开发区人员向北仑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考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业务咨询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08:30-17:30。
2.在仑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③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业务咨询: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前后咨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北仑教育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开通咨询电话,为申请人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
公告网址: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具体路径:北仑区*网站-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通知;微信公众号“北仑教育”。
咨询电话:27696049赵老师,89384008聂老师
(二)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须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检查为X光胸片),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女性须进行妇科检查。申请人员请按公告提供的体检表样张(见附件1、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表到以下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北仑区人民医院(地址:新碶庐山东路1288号)
体检时间:4月6日-8日,4月12-16日。体检中心在门诊楼四楼A区,早上7:30开始,9:30前务必抽完血。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直接到四楼体检中心前台开单、付费、体检,不用先挂号。医院咨询电话:86776340。
2.北仑区中医院(地址:新碶昆仑山路501号)
体检时间:4月6日-10日,4月12-16日。早上8:00开始,10:15前务必抽完血。体检流程:四楼体检登记处签到登记,领取导检单---四楼体检中心做血、尿检查、心电图、胸片、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检查、妇科检查----一楼放射科做胸片。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医院咨询电话:86830246。
注意事项
体检费用自理,具体金额以医院结算为准,随带身份证、自行下载的体检表(幼儿教师带幼师专用体检表),体检前填好相关信息并贴好照片。
(三)资格审核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
现场确认日期:4月15日至21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二楼民商事务办理无差别受理窗口68-73号。
随带材料
①户口本、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⑥体检表(须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⑦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两张都须贴在体检表上)。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期间,申请人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资格审核全部受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在北仑区*网站-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通知栏目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
2.体检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其中X光胸片为必做项目。
3.照片、个人书截图等必须按要求扫描上传(确保个人书截图字迹清晰),保证认定申请表内各项内容完整清晰。
4.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快递到家服务,请务必提供准确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5.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请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现场确认时请按学段有序排队,取号办理。
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附3: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期间问题及解决办法
1.申请人尚未成功申请报名,但报名系统提示“本批次您已经进行了认定报名”的。可能由于申请人未使用报名系统推荐的浏览器,请申请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尝试是否正常。
2.申请人在报名系统身份验证失败的,按照报名页面以下操作说明尝试解决,如果未能解决,可拨打报名网站首页电话010-58800171咨询。(1)申请人每日可进行三次实名核验,如核验不通过,勿直接重复提交,请仔细核对您所填写的内容。(2)如确认信息无误,仍不能通过实名核验,可能是您的身份信息近期发生过变化,*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如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您可以通过开通网证更新您的信息,而后再登录本系统进行实名核验即可。网证办理参见《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开通指南》,CTID官方应用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两种途径均可选用。(3)如CTID网证办理失败,或您所使用的证件类型不为居民身份证,则您需通过实名核验不通过页面中的”人工审核’链接进入人工审核页面,上传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业务。(4)人工审核周期较长,仅能保证7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结论,请对业务办理时间进行妥善规划。待人工审核期间,不能进行实名核验。
3.特别注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包含“X光胸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