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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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8:34
银行推出“彩礼贷”高级合伙人蒋秀海律师认为,从立法者意图来看,借款送彩礼本身就是法律所不鼓励的行为,因此银行以“彩礼贷”作为营销点,确实有违反法治精神之嫌。
同时他也指出,“彩礼贷”据宣传可以用来新婚旅行、购车、购买首饰、家电等,最高可贷30万元,年利率最低4.9%,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其本质是一种消费贷款,类似的还有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一种针对婚庆喜宴的纯信用贷款)、南京银行的“结婚贷”等。一年4.9%的年利率,也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彩礼贷”引起争议更多的是基于名字。有法律人士表示,尽管法律不禁止基于民间习俗给付彩礼,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离婚时,给付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扩展资料
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事实上,已经废止的2001版《婚姻法》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中对此早有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从1980年《婚姻法》开始实施到2021年期间,彩礼的现象一直存在且没有明确说过要废止,一直流行着。
“彩礼是我国从古以来一直存在的社会风俗,时至今日,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蒋律师表示,《民法典》中对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是针对具有胁迫意思而向非自愿方索取彩礼的行为。该条款的含义是不能以结婚作为借口,从而把婚姻作为了赚钱的工具。
“在我国某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确实存在着强行索要彩礼的情况,法律对于这种强行索要彩礼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是对于双方达成合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适当给付彩礼,法律是允许的。”
蒋律师进一步表示,虽然法律不禁止基于民间习俗给付彩礼,但对于会给给付人带来生活困难的高额彩礼,是可以依法要求返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8:35
泡沫融入到感情世界里是对爱情的亵渎和无知。过分纵容贷款业务与行业生活全方位的结合,会加强资本对人性的奴役和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