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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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11
这个事儿目前已经落幕了,*并没有支持女方的要求,并且判决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六万元,目前这事儿已经在*处理完了。具体如下细说:
一,*并没有支持女方的要求,但是让女方只退回了部分彩礼,算是给女方的一个补偿,也算是对男方有了一个交待。
这事儿是这样的,男子和女子在打工的时候认识,后来俩人就想结婚了,按照当地的习俗男方就给了女方10万元的彩礼钱,后来因为没结婚就怀孕了,女方就去做了流产,但是没想到在俩人要结婚的时候男方家里出了事儿无法承担买房买车的结婚费用,就想将这十万给要回来,所以俩人就闹上了法庭,在审理后,*认为女方要求的精神赔偿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碍于她身体的原因,所以要求女子退还6万元的彩礼。
二,其实不算是婚前还是婚后,女孩子都得要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犹豫就让自己的身体受损,不管给不给钱都不值当。
虽然*处于人性化的情面,让女方留下了4万元的费用,但是我认为这个过程中对女方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其实是不止的,因为流产导致的后期的身体损伤,那是多少钱都弥补不来的,俩人在一起时导致自己身体的那些疾病也是钱无法挽回的,所以我认为这事儿女方不管拿到多少钱都是不划算的,所以我觉得在婚前还是适当的保护好自己,避免这些事儿的发生最好了,否则真的是后患无穷。
最后:
这事儿闹得这么大,估计以后试婚的事儿也就没有人在提倡了,毕竟这事儿女方在里面是捞不到啥好处的,而且还会 因此导致各种的 疾病和身体的损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11
最终,五常市人民*认为,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被告彩礼款,数额较大,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原告请求返还彩礼款符合法律规定,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应当予以扣除后适当返还彩礼款。被告主张双方同居期间怀孕做流产造成身体伤害,要求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合以上因素,本案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6万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12
是不能得到*的支持的,毕竟这种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条例的,但是女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12
这样的行为不会受到*的支持,而且最终*已经判决被告必须返还原告彩礼6万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13
我觉得女子的行为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主要是因为双方之间并没有结婚,所以女方要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