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有什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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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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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09:57
1、降低门槛: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
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2、增加分值: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增幅率达133%。
夫妻双方均在天津市就业,符合“婚姻情况”的指标分值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增幅率达100%;“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增幅达100%。
3、调整“积分计算”: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可积6分;将“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
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此外,本次调整与“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错位推进、形成互补,减少了“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工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等4项指标内容分值,既符合我市紧缺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导向,又有利于优化我市劳动力资源结构。
天津积分落户流程简化
1、启用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申请人不必提前预约到现场排队提交材料,全天候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轻松办理积分落户。
2、简化流程,减少环节:将“网上预审、预约交件、现场等候”三个环节化繁为简,改为由申报单位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jzzjf.zwfwb.tj.gov.cn),直接在线注册、填写信息、测评分值、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后即可完成全部积分申报工作。
3、缓缴社保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将申报单位缓缴社会保险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予以受理并确认积分分值。推出每日不设置申报数额*实招,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来满足企业群众落户需求,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4、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3月30日,天津市*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度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总量控制指标的公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