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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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05:51
法律分析:咨询当地教育局可以对教育局的网站,教育局内部的咨询通道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