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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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59
3月30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其旨在于进一步加快本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步伐,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其中特别说明了本《方案》所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方案》中还指出,在京*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报废或者转出不享受*补助。
该《方案》补助范围指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可享受*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补助。报废或转出时间以*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
从此标准可以看出,*补助按照报废\转出时间分为两档,第二档补助金额较第一档下降20%,报废汽车补贴更是高出转出补贴一倍。具体的,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国Ⅲ汽油车,对载客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4000元-22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2000元-11000元;对载货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14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7000元。在2021年实施淘汰的分别降低补助标准20%。
此外,《方案》还指出报废或转出国Ⅲ排放标准老旧汽油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应给予奖励,建议奖励金额不低于*补助标准,各汽车生产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对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申请*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 信息来源/北京*网站 ?文/侃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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