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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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5:35
飞行安全关乎公众安全与*,请在飞行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选择安全的飞行环境,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的无人机社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5:36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实施通用航空作业当办理空域使用、项目备案、签订保障协议、飞行计划申请等相关手续,然后才能实施。
关于空域使用审批,分成两种情况:
1、使用已划设的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的,飞行前一日15时,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申请: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2、使用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以外空余的,在飞行7个工作日前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中国人民*西部战区参谋部申请划设和使用临时空域: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3、关于备案
得到空域使用批准后,应当将相关批复文件提交民航四川监管局、民航西南空管局备案。
4、关于保障协议签订
完成备案后,将相关文件交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0830-6112717)和市民航管理局(0830-3893551),并签订飞行保障协议。
5、关于飞行计划申请
完成前三项工作后,在计划飞行前一日15时前,向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和市民航管理局报次日飞行计划申请(内容在飞行保障协议中明确)。
扩展资料:
详细解析无人机航拍合法吗及航拍审批流程:
简化通用航空飞行审批程序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终于出台。
《规定》的全文中,第五条尤其给力,明确指出除九种情况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不需要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这也正顺应了业界大幅缩减通用航空飞行流程的呼声,对于通用航空未来的发展将起到极大助推作用。
《规定》中所涉及的9种情况大多与*有关,往往涉及到国界问题、敏感地区,确实并不常见,仅有一条“国家组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通用航空飞行,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批”发生的频率会略高一些。
同时,《规定》的第八条和第九条,也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审批的飞行任务的整个审批流程时间。
其中,第八条就规定,凡需审批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人应当至少提前13个工作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对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任务临时提出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审批。
“因为有些环节还是比较模糊的,需要进一步的细化。”一位通航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除了制度上的架构外,他也对国内低空导航系统的能力有担忧。
目前,我国的低空飞行区域还是依靠飞机进行主动制导航,也就是飞机靠GPS或者北斗来飞行,其实缺乏一个管理平台的主动导航和整个飞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在这个技术资源完全开发出来以前,
监管的口径还是不会放得太松。
从一位通用航空机务人员处了解到,大家现在都很关心的是临时航线飞行或者支线飞行流程的简化,但是《规定》在这一块没讲得太细。
在《规定》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也为以上问题的解决留出了空间,并指出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根据《规定》军民航空管理部门对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突发性任务飞行,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新闻网-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请问无人机拍照需要申请什么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5:36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