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5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1
会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凭证与借款人购买,在签订合同前,需到区、县房管部门办理权益抵押手续,借贷双方及保证人签定借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也可委托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银行。
第三十六条 由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将个人存款和贷款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单位银行帐户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1
我有二万四逾期一天50%的费用更吓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2
7贷合伙人老总叫业务员到其他商业场所*人家贷款3分利息。逾期还不上就会搞死人家,说人家是破坏金融,金融炸骗,搞死人家。到*,到央行乱靠你,让你一辈子翻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2
那个好像是卖保险的贷款。不用还了追问问题,我就是卖保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3
高利贷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