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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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21:16
租赁场地时无需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缴纳。
《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第二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第三条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