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5 06: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0:57
。凡评选年度内在我国*地区公开发表与出版的由中国籍作家创作的,能体现长篇小说艺术构思与创作要求,字数13万以上的作品,均可参评。评选年度以前发表或出版的、经过时间考验的优秀之作,也可由有关单位慎重推荐参评,通过初选审读组筛选认同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评委会半数以上委员的赞同后,亦可列入评委会备选书目。 2、多卷本长篇小说,应在全书完成后参加评选。 3、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和其它困难,凡用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长篇小说,以汉文的译本出版后参加评选。 4.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对于深刻反映现实生活,较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趋势,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作品,尤应重点关注。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5.要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佳作 6.评奖纪律 1、为确保评奖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群众性,茅盾文学奖实行评委名单以及评委会评语公开制度。评委会对获奖作品分别作出简短的评价,评奖揭晓时公之于众。 2、严禁不正之风。评委会委员、初选审读组成员以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一律不得参与任何有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活动,杜绝行贿受贿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此种行为,有关评委或评奖工作人员的资格应予取消,有关参评者的参评资格亦应予以取消。 3、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初选审读组成员若有作品参评,或与参评作家作品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如系作品的责任编辑或系参评作者的亲属等),应主动回避。或相关人士退出评委会,或作品退出备选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