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6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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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14
收购代表已经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但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并不会消失。
收购是一个公司或组织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股份、业务资产等方式,使被收购方成为其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的过程,通常是一种企业增长和扩张的战略,有时也可能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或控制市场份额。收购可以是友好的,即被收购方同意并合作。也可以是敌对的,即被收购方不愿意被收购或者存在强烈反对情绪。
收购有两种意思,法律意义上来说是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经济意义上来说是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收购的类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所采用的形式不同可以划分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前者是收购者通过某种方式,公开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一定数量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传统方式,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各国的上市公司收购立法均将其作为规范的基本内容。
要约收购事先不须征得目标公司管理部门的同意,要约的对象是目标公司的全体股。而协议收购多发生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较为集中的情况下,尤其是目标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时,收购者往往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协商,通过购买控股股东股权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