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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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3:22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包括起草秘密文件、制作和印刷国家秘密载体。具体要求如下:
1、起草
起草秘密文件、资料的过程稿、送审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都要严格按照秘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能随意丢弃。
秘密文件、资料一旦定稿,应当严格履行定密程序,由承办人对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再由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拟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进行审查;然后报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制作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应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和编排顺序号。需要委托印刷厂印制的,应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印制。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委托非定点单位印制。
3、印刷
印制过程中的废页、废料、残页等等,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规定销毁,不能随意处置,不得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承办人员及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多制、私留涉密载体。
涉密载体的介绍及其注意事项:
1、涉密载体的介绍
涉密载体是指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信息载体、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其它载体等各类物质。
2、涉密载体的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限定的知悉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
(2)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封装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密封。
(3)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5)涉密载体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涉密载体进行清点,发出数量和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量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