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别人用了我的信息,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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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23:05
补充
1、第一笔贷款距约定的还款时间超过2年的:你可以主张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对方的请求;2、之后续贷,也应有你签名,没有你签名的,可以不承认主张你无还款义务。1、你弟弟的第一笔贷款:(1)用你的身份证时,你在场,而且你自己也说“不记得当时有没有签字”,很可能这笔贷款当时有你签字,否则信用社也不会到你家找你了。(2)如果贷款合同上有你签字:这是你贷的款了,你弟弟不还,信用社就会找你还、到*起诉你。(3)如果仅是借用你的身份证、你当时没有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你可以不承认到过你家,也不承认是你的贷款,让信用社去*告,信用社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当时你在场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才会得到*支持,否则的话,是信用社自己审查贷款不符合程序,找不到你头上。2、你弟弟其他的其他几个款项:在转移到你名下时,如果没有你签字,你不用负责任。3、现在的关键是:你必须先弄清楚,你当初是否在那笔贷款合同上签了字,后来的几笔贷款转到你名下,是否也有你的签字,弄清楚情况,你才能决定怎么做:是按法律偿还贷款然后找证据向你弟弟追偿,还是不承认、不同意还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23:05
可以撤销他们的申请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