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断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1 01: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39
你好,断句是“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这句诗出自唐代的《张咏察奸》,作者不详。原文如下:
张咏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亟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及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咏。咏使呼出,厚加赏劳,问所知之由,令并鞠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递与哭妇俱刑于市。
译文:张咏尚书在四川为官时,某日,听闻一妇人的哭声惧而不哀,于是派手下官吏前往查看。原来妇人的丈夫暴病而卒。官吏经过一番勘察并未发现任何被人谋害的迹象。官吏回家后对妻子言及此事,妻子让官吏搜查死者的头顶。结果官吏果然在死者的头顶发现了陷入脑中的大钉。但是后来经张咏调查发现,官吏的妻子之所以知道这种犯罪方法是因为她曾经以这种方法害死其前夫,并且害死其前夫的大钉还在棺材里。于是张咏将官吏的妻子与哭妇一起俱刑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