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1 03: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2 06:10
合法。 投暗股,即隐名股东的出资,是通过显名股东登记,用别人的名义出资入股、签订代持股权协议,协议内容规定代持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期限等,暗股股东风险比较大。 《 公司法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