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1 04: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根据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该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照你这个情况来看,你虽然拒绝签合同,但是单位依旧没有拒绝你的劳动,视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建议你继续干活,干满一个月,你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这时候主管大多会以你自己当初没签合同吓唬你)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的工资赔偿,如果单位翻脸,那只接去申请劳动仲裁(估计你也懒得去那我就没办法了),但总不能吃亏,早离开早解脱吧追答感觉我手打的慢了啊,完了,得不到采纳了,白辛苦😊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按照劳动法,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前)间,递交辞职书后,干满三天就可以自离,工资照发。这是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学会用劳动法给自己维权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每个人都要认识自己,给自己职业做计划,认识自己做一种工作有出息,自己做又开心,就一直做下去。当然自己的理想这个工作能完成,反正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直接走人!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催收我在行。催工资我也外行。留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