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2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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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0: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与*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 个人所得税 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按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也就是说,就是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 个税 。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会分别计入员工个人 工资 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按照上述规定,若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交商业保险,则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 五险一金 -3500-200,每月将会有200元计算不征收个税的收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