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2 23: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9:53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非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没有判决离婚的,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在司法实践中会相对第一次起诉会更高。
至于*是否判决当事人离婚,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首先要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次起诉建议收集对方存在: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对方被宣告失踪的相应证据,并在庭审过程中提交上述证据供人民*组织质证,*会据此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仍然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