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1
当我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自己在这方面也深有感触,因为自己曾经就碰到过这种例子,自己内心一直把这个事情事作为自己人生的败笔,也是一个非常失败的案例。
今天可以给大家做一个分享,希望大家能从我的案例中有所启发。
记得自己刚刚工作有一年的时间,自己从上一家公司辞职的时候,自己选择了从事电商工作,当时自己进入到电商领域目的想法很简单,因为电商可以快速的积累财富,所以自己找了一份关于淘宝客服的工作。
当时自己找的这个公司主要是做珠宝琥珀一类的直播电商,算是起步比较早的。当时自己在面试完毕之后已经统一被录用只不过要经过试用期我认为只要自己好好表现,认真努力工作那么试用期肯定可以通过,并且能顺利转正。
自己记得那七天工作非常辛苦,而且有时候还经常加班到夜里。当自己满心期待自己可以转正的时候,结果在第八天,对方就给自己打电话说自己不适合这个岗位,就给自己开了200块钱的工资打发自己。
当我把工资拿到手里的时候,自己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就窜了出来,“我心想这不逗我玩儿吗?”
然后自己去和老板直接对峙,老板只是说了几句搪塞我的话,但是自己年轻气盛,也也认为自己不应该吃亏,毕竟自己付出了这么长时间就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工资付给我自己,可以不在这里工作,但是自己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而不是只给200元草草了事而已。
自己基于这个原理原则,所以向老板声音首要自己的报酬,老板当时一开始不想给,想一直拖延自己,但是自己直接把老板*到门口,意思就是说你今天不给我就不能走。自己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才会做出这么鲁莽的决定,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罗马的决定,老板想了想也没有必要和我在追究下去了。于是就把这七天的工钱一并付给了我,总共700块钱。
自己钱拿到手之后,才从公司离开。回到家之后自己反思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做对?
后来自己也认为自己做的不对,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以及当时做的决定,自己发现自己是一对的,当我们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候,自己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了价值。但到最后自己创造的价值没有被公司兑现,这个时候就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因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是公司破坏的规则,因此所造成的负担肯定由公司进行承担,自己只是进行索回,自己曾经失去的权益而已。
所以当很多求职人员被裁掉之后,根本不会讨回自己的损失,这一点根本是不对的,公司固然有公司的难处,但是员工维护自己的核心利益还是要去追寻的,毕竟没有一个人的努力是白白付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1
面临一份新工作的试用期刚结束,就要被辞退。这个坑感觉来的有点太猛了,这个时候我觉得应该先去了解一下自己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查看合同在试用期间的约定内容,是在试用期结束之后,那么公司辞退算是正式员工辞退的话,就需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另外一种在试用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就提前宣告,试用期结束后不用来,那就是真的太坑了。连赔偿都没有呢。
一般合同中对于试用期间辞退的情况: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等各种情况。
我记得我刚出来的时候就遇到这样一份工作,试用期长达6个月之久,等我干完快转正的时候,前两周的时候拉我过去谈话,说经过长期以来的观察,发现我跟这个岗位不匹配,不太能胜任这个工作。我当时听到这个话之后特别无语呢,都做了半年了,到现在才说不合适,是什么意思呢?这种公司和主管也是特别让人很无语的呢,其实这也就是黑幕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就应该提前告知试用者我们的考核标准是什么呢?而不是在试用期快要结束之后临时通知别人。后面我回头自己查看了一下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提前7天告知就可以了呢。如果在试用期间离职的话也只需要提前3天提离职就可以呢。
虽然我也遇到了一件让人很无语的事情,显然看这件事情就是黑幕的啊,之前工作都挺好的,在试用期突然快要结束的时候跟你说不太合适,关键是这个标准之前都没有说的,果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但是这次经历也给了我很多经验和教训,这种公司离开是对的选择,勾心斗角的公司必然是不属于我这样单纯人生存的呢。
如果你想要在一家公司继续待下去的话,在试用期间一定要和直接上级领导搞好关系,摸清楚公司的结构体系等,同时也要清楚自己是否适合待在这家公司发展,如果自己暂时还不清楚的话,那就先继续待着吧,但是要经常问下试用期间是否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什么等之类的问题。询问这种情况最好发文字聊天截图呢!以防可以给自己留做证据呢。
希望我的经历能帮助到你们不掉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2
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怎么办?
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金。
企业认为你不合格,你如果不“招”,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你要求企业拿出不合格的标准,注意:这个标准是不是写在招聘海报和劳动合同里,如果没写,一般情况下,海报里肯定没写,你睁着眼睛,坚决不认账。那么,这个标准就不生效。简单一句话,你说我不合格就不合格了?
有些公司为什么要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你?一是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白用谁不用。二是抓住你的“感到丢人”的心理,说你不符合条件、不能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让你“羞愧”,从而不敢申诉。三是利用你的“损失不大、抓紧换公司”的心态,试用期1-3个月,工资低,时间短,不合格就赶紧找新工作。
人家把你的心态拿捏得死死的,柿子专门捡软的捏,专门欺负老实人,把你卖了还让你“丢人”。
所以对待欺负你的人,何必跟他客气呢?只要你敢闹,理直气壮地闹,请你相信,劳动部门一般会倾向于保护弱者。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必须给一次培训和转岗的机会,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说没有收到书面通知,可以多要一个月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2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不能在试用期无故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试用期最后一天突然被辞退。首先要怀疑这个公司是不是“野鸡”公司?有些不良公司,就是采取这种方式免费使用劳动力的。工作的技术含量不大,就是费时费力,用正式员工费钱,他们就采取不停地招聘新员工,用满试用期就被辞退,还给你扣上一个试用期不合格的大帽子,让你“丢不起人”,脸红脖子粗地悄悄走人。遇到这种不良公司,别恋战了,抓紧跑,跑远了之后,反手一个“投诉”电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3
过了试用期单位无故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不能在试用期无故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