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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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2
佛教“在家居士”修行时的事项主要包括:
1、皈依三宝,一心向善,确信佛法僧三宝为身心归向依靠之处,更不皈依佛教以外的其它宗教与神庙,这是在家释徒的必要条件。
2、其次是奉行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佛法戒律虽然多,但最重要的就是五戒,从初发心学佛一直到菩萨都要遵守五戒,可不断绝尘缘,一切生活依旧。
3、持斋,持斋是在每月一定的日子里实行一种克己的生活,即过午不食,不涂香装饰和观歌舞剧,不坐卧高广床座。持斋的日子一般是阴历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晦日)。
4、大乘经典则广说在家菩萨应当怎样修六度、四摄等等。
5、居家八法,居家八法是佛陀针对在家人求得现实和未来安乐的八种修行,即方便具足、守护具足、善知识具足、正命具足、信具足、戒具足、施具足和慧具足。
依据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宫观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款之规定:“宫观可接受信仰道教的公民为居士。
道教居士要遵守宫观管理制度,不干预宫观事务”。由本人申请,自愿选择*,经茅仙洞清天观批准。
年满18周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尊师重道的道门信众拜师皈依入道,居士证是道教宫观核发的身份证明,它是居士的教职身份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2
在家人信仰了佛教,在寺庙举行了皈依仪式后,通常被称为居士。 那么,做一个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么不同呢? 佛教在中国,信仰的人最多,误解的人也最多。多数人所认为的佛教,就是那些供奉偶像的寺院,那些为死人念经的僧尼,那些木鱼,那些钟磬,那些……就代表了佛教。所以,也就认定佛教是消极的,是逃避现实的。 其实,那些只是出家人的佛教,而且还是变质流俗了的佛教。因为佛教的根本精神,几乎已被这股流俗的浪涛所吞没了,因为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人的本务是修道与传道并住持佛教,至于表达大乘入世的菩萨精神并作佛教的外护者,却是在家的居士。居士应具的条件 理想的居士,是从一般的居士中产生的,也是要从一般居士的立足点上做起的。那么,一般的居士,应具备一些什么条件呢? 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汩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宝——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做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皈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在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八关戒斋,是指: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著香花 ,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第三、施具足: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需。这该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第五、慧具足:这是对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个居士,虽然皈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着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来乐意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所需,除了杀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它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份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以备急用),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和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划,来计划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到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斥责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斥责支出超过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二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三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女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着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之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居士的社会生活 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少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 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未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 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的。 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的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所以,就居士而谈社会生活,乃是必需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着很多的身份: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份。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因素。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很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 但是,要度众生,单凭一股宗教狂热的情绪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热,固然能使人们生出赴汤蹈火的勇气,去宣传、去辩论、去冲锋、去陷阵、去战斗、去牺牲,但那决计不能持久,也决计不能产生深远的良好影响。 佛教,是以服务社会为菩萨道的表征,佛在往昔的无数生中,以种种身份,种种形态,种种方式,深入种种的族类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谓王,就是领袖。那些领袖的地位,不是用武力打得来的,全是以服务大众的道德价值所感召而致的。因为,唯有真正能为大众谋幸福的人,才是最够资格做大众领袖的人,才是最能赢得众望所归并心悦诚服的人。否则,那不是王,而是贼、而是盗了。 因此,一个理想居士,虽然不必在任何场合都要以领袖的姿态出现,至少,他该是受到任何场合所欢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场合所尊敬的人。可惜不幸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当他们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接不上了。但是,我要告诉他们,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该如此。纵然是出了家的人,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是惹人讨厌的对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行,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实际上,人,凡有生活的权利,必须也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爱戴。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2
在家里信仰了佛教,在寺庙举行了皈依仪式后,通常被称为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