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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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7:34
个体工商户开出的*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不可以开具*专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专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区别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根据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的规定,*专用*仅限于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若个体户按照规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即可使用专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非*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扩展资料
可以抵扣的*: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专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下同)上注明的*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7:34
如果购物方是一般纳税人,收到个体工商户代开的*专用*可以抵扣,税率3%。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到经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7:34
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符合三个条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7:35
*一般纳税人取得个体工商户开出的*专用发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7:36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