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武艺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28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39
十八般武艺”始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华岳曾中过武状元。此书编成于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他在书中自称“臣闻”,可见“十八般武艺”的说法实际上还要早。可惜宋代的兵书多毁于兵燹,今传者寥寥无几,“十八般武艺”的原始出处和内涵今天已无从查考。谢肇浙《五杂俎》中对“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作了记述:“一弓、二弩、三*、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前十七种都是兵器的名称,第十八般名目“白打”,就是“徒手拳术”。
《水浒传》写到的十八样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扒。还有谓十八般武艺是指九长九短:九长是*、戟、棍、钺、叉、钅党、钩、槊、环;九短是刀、剑、拐、斧、鞭、锏、锤、杵。
另:
十八般武艺指武术中常见的诸种兵器,初见于宋代戏文《张协状元》,后世有多种解释。其一,明代戚晋叔辑《元曲选·逞风流王焕百花亭》:“若论着十八般武艺,弓驽*牌,戈矛剑戟,鞭链镗锤。”其二,元明间施耐庵著《水浒全传》第二回:“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驽铳、鞭简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扒。”其三,明万历年间谢肇淅《五杂俎》:“十八般:一弓、二驽、三*、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
后世还出现了“九长九短”、“六短十二长”,以及“大十八般”、“小十八般”等武艺内容说。综合历代“十八般武艺”的内容,删去重复,共包括下列种目:属抛射兵器的有:弓、弩、箭、矢、铳。
属长兵器的有:戈、矛、*、棍、殳、杵、杆、杖、棒、斧、钺、戟、大刀。
属短兵器的有:剑、刀、鞭、锏(简)、钩、镰、锤、拐、环(圈)
属软兵器的有:链、流星、绵绳套绳。
属徒手的武艺,统称为“白打”。历代“十八般武艺”中所指的这些种目,并未能包括武器的全部。例如,飞刀、袖箭、三尖两刃刀、橛、匕首、鸳鸯钺、阴阳锐、状元笔、铁尺、绳镖、三节棍等均未包括。至于武侠小说家笔下剑造的许多“奇门兵器”,就更难以尽收了
十八般兵器
一弓: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长*、叉*、火*、蛇*、看*、标*、线*、神*、戟*、勾镰*、拒马*、飞*。
四刀:大砍刀(长刀)、斩马刀、腰刀、杆刀、朴刀、钩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飞刀。
五剑。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钺。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锏。
十三槁(挝):骨朵、锤、锥、椎、链子锤(流星锤)、蒜头锤、骨朵锤、卧锤、重锤。
十四棍:双头棍、操钩棍、狼牙棍、闷棍、脚棍、齐眉棍。
十五叉。
十六钯:铛钯、钯、扒、省钯、铲、月牙铲、马叉。
十七绵绳套索。
十八白打。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后,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0
十八般武艺,指能使用十八般兵器的本领,亦泛指多种武艺;《水浒传》写到的十八般武器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扒。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0
“十八般武艺”始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华岳曾中过武状元。此书编成于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他在书中自称“臣闻”,可见“十八般武艺”的说法实际上还要早。可惜宋代的兵书多毁于兵燹,今传者寥寥无几,“十八般武艺”的原始出处和内涵今天已无从查考。谢肇浙《五杂俎》中对“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作了记述:“一弓、二弩、三*、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前十七种都是兵器的名称,第十八般名目“白打”,就是“徒手拳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41
十八般武器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