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02: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00:20
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央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合同制员工),村(社区)“四职”干部。根据查询重庆市云阳县人社局官网显示,在2019年县人社局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机制进行创新,为创业者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两加一减”制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两加”即扩大担保人范围,在原有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央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合同制员工)可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将村(社区)“四职”干部纳入担保人范围;延长贷款期限,个人贷款期限由原来的一年一贷、一年一还调整为可一次性申请1至3年(最长不超过3年),最大程度优化了贷款的使用周期,因此在该地区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之后,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央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合同制员工),村(社区)“四职”干部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