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第五项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5 21:2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3:26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第五项基本条件是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党章》第34条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6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3:26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的第五项基本条件:(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13:27
党章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