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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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01:16
录取通知书可以由家人或亲戚等第三方代领。
1、录取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签收。一般来说由考生本人签收,假设考生出去旅游了,或录取通知书送达时正好不在家,可由直系亲属代为签收。
2、签收时需要出示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须要求代收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信息记录。然后由邮政速递工作人员电话核实,确认一致才干签收。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规定要确保精准投递:
1、邮政企业要严格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
2、对寄至农村地区或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录取通知书,邮政企业不得积压延误,不得做转投处理,要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及时、精准送达。
3、投递时,要加强对录取通知书邮件收件人的身份核实,原则上须由收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收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收的,可与邮政企业约定其他交接时间,也可由收件人授权委托第三方代收。
4、第三方代收时,邮政企业除要求代收人出示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须要求代收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信息记录。对因地址错误、地址变更、无法联系到收件人、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投递的,邮政企业要及时与寄件高校联系,沟通反馈情况,并报告省级邮政管理部门。
5、确实无法投递的,要及时退回寄件高校,由寄件高校通过有关省级招办联系新生妥善处理,确保新生及时、准确收到录取通知书。
以上内容参考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