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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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29
广东普宁一男子刺死两个人,最终的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加紧侦查之中。可以说在这个案件中是非常可悲的,因为在这起案件中,最大的嫌疑人是29岁,最小的嫌疑人是13岁,而两名被害者,一个是17岁,一个是19岁。
我们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最小的犯罪嫌疑人是13岁的男子,他一个人伤害了两个人,可以说这是一起恶性案件。两名被害者,一个17岁,一个19岁,现在社会上发生了一些犯罪案件,年龄越来越小,所以我国刑法也在进行调整,年满12周岁的违反法律就要受到刑罚。如果这条法律通过,那么在这起案件中,这个13岁的男子要受到刑罚。但是专家也指出,不要过度解读刑罚,目前为止,这个案件只能依照现在的法律进行审判。
最终的审判结果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无法挽回那两名被害者的生命在广东普宁发生的这个案件,属于群殴,是因为被害者不满意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的评论,于是两伙人私下约架,就发生了群殴事件,就是这名年纪非常小的犯罪嫌疑人,居然一个人伤害了两名年轻人,所以这个案件本身社会影响非常大,不由得让我们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名13岁的犯罪嫌疑人,他的家人去了哪里?是否日常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和管教,仅仅因为网络上的一些评论就到现实里来约架,家长的监护去了哪里?这本来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两个年轻人的离去,毁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这真是一件让人可悲的事,所以对于年轻人的普法势在必行。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在年轻人中进行深度普法教育和宣传,同时作为家长也应该对青少年进行监督和约束。希望发生在广东普宁的这起案件不要再度发生,希望逝者家属节哀顺变,法律应该严惩那些凶手,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30
广东普宁十三岁男子刺死两人,这起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还没有出炉,还是在警方调查阶段。这起案件在笔者看来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引起案件的原因不过是网络上的评论。
对于大家关注的审判结果,我认为可以从《刑法》第十七条来看,其中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也就是说,此案当中的十三周岁,属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情形,因此可能的判决结果,就我个人认为,极有可能是收容教养。
虽说已有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因为现在该草案仍在审议中,所以并没有适用,普宁这起未成年人伤人致死案依旧会依照现行法律进行审判。而依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普宁此案有可能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是追究民事责任。
当然,由于案件还在调查中,因此不能过早作出判断,因为实际上还有很多影响判决的因素可能还没有浮出水面,因此,本案中,在最终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都不能轻易做出判断,因为在我看来,此案中还有很多耐人寻思的地方。
从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来看,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相对比大连的一起十三岁男孩杀害十岁女孩的案件,其最终判决结果是收容教养三年,是以民事判决而生效的,该案中,被告由于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未满十四周岁,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就我个人来看,由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拟调整至十二周岁的条款尚未生效,因此现行案件依旧适用从旧从轻原则,就*而言,大家不应该对这个年龄下限调整做出过多的解读,毕竟法律的调整是经过严格手续以及经过专家论证的,肯定是符合法理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现实的,因此我们应当用积极的心态看待这些改变,而未经*审议生效之前,我们更应当耐心等待,并且理性看待这些发生的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30
这个男子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原来他是未成年人,所以审判结果相对来说比较轻一点,但是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31
目前还没有出具体的审判结果,但是肯定是会有非常的严厉的惩罚措施,毕竟这是非常恶劣的事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31
现在这个案情正在警方的调查当中,*现在并没有进行最终的判决,所以大家还要等待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