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0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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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09:06
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有民族自治原则,*原则,有效管理原则,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尊重历史传统的原则。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划分建制,是指国家为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依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层次的区划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行政机关的一种制度。
行政区划是享有立法权或委任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地方政权所辖行政区域的划分。它是国家进行分权管理,实施有效统治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区划与地方各级政权相互依存。按地域划分行政区而不依氏族划分部落,这是国家区别于氏族组织的一个基本特点。
行政区划*的类型
1、传统型。
即侧重于地域这一基本要素,顾及历史传统因素,所设置的行政区域。这是我国,也是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来说,在这种建制下,相同层级的行政区划由多大的地域面积及多少行政单位构成,总是基本稳定的。因此,我国各级行政区划的建制多具有长久的历史沿革。
2、发展型。
即侧重于一定区域空间人口聚集这一首要因素,顾及区域经济发展,所设置的市政区域。与自给自足,封闭的传统型相对应,这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工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地方行政区划建制。通常以一定地或空间非农业人口数量、以及地理位置、发展前景作为划分不同层级市政区域的标准。
3、特殊型。
即侧重于全局性的*和行政管理上的特殊需要,顾及历史的和现实的复杂因素,所设置的特殊的行政区域。相对于一般的或普通的地方行政区域而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区、自治洲、自治县和特殊建制;相对于一般管理而言,需要采取特殊管理*和方法的一定区域,有工矿区、盐区、特区等等。